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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活动
省教育厅关于转发《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的通知
2017-12-01 07:24  

各高等学校:
  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,教育部印发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(教体艺〔2017〕5号),现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协同促进健康教育工作
  各校要树立“大健康”“大体育”“大卫生”的理念,依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《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(试行)》等政策法规要求,明确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健康教育工作,明确牵头部门,完善教务、学工、团委、后勤、校卫生机构等多部门各负其责、协同推进的健康教育组织领导机构。要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性、系统性、计划性和有序性。要坚持“健康第一”,促进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和健康教育在课程设置、教材编写、教学方法、课外活动、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有机融合,做到文以载道、言以致行、创以致用,把学生的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评价指标,把健康融入高校工作的各个环节。
  二、加强课程建设,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
  各校要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,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。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,按照“指导纲要”和《“健康江苏”2030规划纲要》要求,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,安排必要的课时、确定相应的学分,依据“问题导向与健康需求相衔接、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相促进、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协调、维护个体健康与增强社会责任相统一、总体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”五项原则,围绕“健康生活方式、疾病预防、心理健康、性与生殖健康、安全应急与避险”五个知识领域开好健康教育课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。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育人作用,创新形式、落实载体,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、能动性,发挥学生社团作用,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责任意识,全面提升学生维护健康、自身健康管理的综合技能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良好以上方可参加“三好学生”等评优评先。
  三、落实保障措施,提高健康教育水平
  高校健康教育是中小学健康教育的延续和深化,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事关个人终身健康,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。各校要加强教学能力建设,建立相对稳定的健康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,开展教学研究,开发建设健康教育网络课程、慕课、微课等教学资源,增强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要加大经费投入,强化健康教育的条件保障,健全组织机构、配备好公共体育和卫生设施,创设健康的校园环境。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,积极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手段和途径,推广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,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、重视和支持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。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部要求,对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。
附件:
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的通知

省教育厅
2017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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